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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馨予“被代言”起诉整形医院索赔14.5万元
发布时间:2013-12-03 16:42:40


张馨予(资料图)

    本网讯(高方方)  无意间发现自己的照片出现在河南整形美容医院的网页上,张馨予将该医院告上了法庭。12月2日,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张馨予曾出演过电影《龙门飞甲》(饰万贵妃)、《河东狮吼II》、《非诚勿扰II》等众多知名影视作品,是我国较为知名的影视演员。去年9月,张馨予发现自己的照片被河南整形美容医院用作整形美容手术的商业宣传配图。张馨予认为,该医院未经她允许,擅自将其肖像用于商业宣传,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为此,她将该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该医院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4.5万元。

    庭审中,张馨予本人未到庭,她的代理人诉称,张馨予作为艺人,其主要经济来源为代言活动,该医院不经原告同意使用其肖像作商业宣传,本身就是原告的损失 。且被告的侵权行为长达一年一个月二十四天,直到现在都没有悔意,该侵权行为恶劣,被告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

    对此,该医院的代理人辩称,医院承认侵权事实,但是侵权时间并非一年多。另外,被告已将相关的侵权网页删除。对于原告要求的公开道歉和赔偿,符合法律规定的,被告愿意接受,如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被告不予接受。

    此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对双方进行了庭后调解,由于双方争议较大,调解不成,此案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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