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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摘蜂房被蜇死 雇主赔偿六万六
发布时间:2013-11-13 14:07:08


    本网讯(祝敏 张博)  近期,陕西各地接连发生了多起胡蜂(俗称马蜂)伤人案件,由于其攻击性强且随意在民居和树木上筑巢,由此引发了部分群众的警惕和注意。11月,陕西西乡县人民法院北区法庭经公开开庭审理,最终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雇人摘“蜂包”,导致雇员被野蜂蛰伤死亡,所引发的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死者家属获赔6万余元,案件的成功审结有效维护了山乡和谐。

    家住西乡县城关镇乔山村的原告董维、李菊夫妇系死者董强的父母,被告刘平(均系化名)与死者互为表亲属关系。2013年8月19日,刘平找董强商量,准备前往屋后山中摘蜂房,由于刘平对摘蜂房较为熟练,刘平遂与董强达成协议,以每天100元的酬劳请董强帮忙。当日11时许,董强在行动中不慎被野蜂蛰伤,随后被紧急送院抢救不治身亡。事发后,董强家人多次找刘平就赔偿问题协商无果,8月底诉至法院。

    法官在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后认为,雇员在执行雇主交办的任务中导致自身受到的损害应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其合法权益应得到有效保护,经多次耐心说服、调解,终于促成原、被告达成和解:被告刘平同意向原告董维、李菊夫妇赔偿包含被扶养人生活费、医院救治及丧葬费等各项损失总计66000元,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维护了受害人家属的合法权益,也对雇主们敲响了警钟,雇员的人身安全应得到充分地关注与保障,社会才会因此而安定、和谐。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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