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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中院在监狱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假释案件
发布时间:2013-11-13 14:33:26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假释案件。

    本网讯(李思彤)  2013年11月8日,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在汉江监狱公开开庭审理了服刑人员巫邦志假释一案。

   假释作为一种刑罚执行变更制度,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罪犯附条件的提前释放,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罪犯惩罚与改造相结合的制度,其不仅涉及到罪犯是否再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性,也关乎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的建立。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通过多年假释案件审理经验,不断总结、完善开庭程序,严把审查关,通过开庭审理,执行机关监狱工作人员提请假释建议,驻监检察人员出庭履行监督职责,调查服刑人员改造成绩,询问监区干警代表以及服刑人员代表关于服刑人员在改造期间表现情况等,综合认定服刑人员是否符合假释条件,是否具有再危害社会的可能性。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深入汉江监狱公开开庭审理假释案件,不仅可以全面调查服刑人员改造表现情况,作出公正裁决,同时也对在场旁听其他服刑人员起到了良好的法律宣传作用,鼓励服刑人员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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