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姑姑与姑父离婚 侄子出气伤人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10-29 09:27:04


    本网讯(王官震)  两口子生活在一起,难免因家庭琐事闹些小矛盾。但中国有受气妻子就叫娘家人给自己出气的习俗。出气在民间自治良好、乡风淳朴的时候确实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也容易引起乡间种族间的械斗。今日,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婚姻纠纷而引发的出气伤人案件。

  李民与刘娟两人结婚二十多年,虽经打拼已是有车有房的成功人士。但因为两人个性较强而家庭纠纷不断。于是2013年五月两人闹起了离婚。为替姑姑出气,刘国富、刘国强将姑父打成轻微伤,承办法官从亲情入手,让双方看到,虽藕已断但丝还连。为了后辈的和睦,双方应该互谅互让。两名被告人应该认识到自己鲁莽为他人、为家庭带来的伤害,应该道歉,并积极赔偿。

  最终,法院认为刘国富、刘国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到本案由家庭纠纷引起,且两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两人缓刑。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