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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索还彩礼不成怒伤女友领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3-10-24 14:50:54


    本网讯(覃警虑)  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源镇的一男子蒙向和自己生活不到一个月的女友讨还10000元彩礼遭到拒绝而将女友砍伤,10月16日,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蒙原冰现年32岁,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青年,2012年10月经人介绍与与家住广西环江县城附近的女青年刘弈订婚,期间,刘弈先后以订婚、结婚为由向蒙原冰索得彩礼10000余元。两人大约相处不到一个月就因蒙原冰与刘弈发生矛盾,刘弈即外出打工与蒙原冰分居生活,蒙原冰多次打电话要求刘弈回家居住遭到拒绝,今年春节,蒙原冰发现刘弈打工回家,便约请刘弈出来商讨如何退还彩礼等事宜,刘弈赴约后当场拒绝退还蒙原冰的10000元彩礼,称这10000元是其父母收的,其父母当时为此事办喜酒时也送了彩电、冰箱等东西,要钱没有,命有一条等。这些话语激怒了蒙原冰,怒火中烧的蒙原冰冲上去将刘弈按倒在地,用牛角刀砍扎向刘弈手后背等部位,然后逃跑。经鉴定刘弈损伤程度为8级伤残。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蒙原冰不能正确对待与被害人刘弈的感情纠纷,而是冲动将故意伤害被害人刘弈的身体,并致其受伤住院的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蒙原冰认罪态度较好,同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刘弈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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