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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看房为名持刀抢劫宾馆老板娘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10-28 11:29:00
本网讯(劳波涛) 岑金将回家路费挥霍一空后便产生抢劫的念头,于是持刀抢劫了一宾馆老板娘1250元。近日,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决被告人岑金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3年1月8日12时许,被告人岑金因将回家路费挥霍一空后便产生抢劫的念头,于是以住宿为名要求田林县乐里镇“兴地宾馆”的老板娘岑小静带去看房。当进到207号房间后,被告人岑金便拿出事先藏好的西瓜刀朝岑小静头部、左手连砍数刀,并将岑小静掉在地上内有1250元等物的钱包拿走才逃离现场。 经鉴定,被害人岑小静的头部、肢体损伤为轻伤。案发后,被告人岑金的家属退出1250元赃款并赔偿被害人岑小静医药费17360.6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岑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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