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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笨贼竟然在市政府门前抢劫女子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3-10-17 11:17:21


    本网讯(兰有斌 梁弄璋)  一蟊贼利欲熏心,竟在市政府门前抢劫!可抢后还没跑上百米即被抓获。此“大胆之举”换来罚金一万元、坐牢三年半的“辉煌战果”。 10月16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

    赵冬子,1985年生,江油市三合镇农民,初中文化。平时好吃懒做,有小偷小摸的习惯。今年5月21日夜里11点半,赵冬子揣上水果刀,窜到江油城区伺机作案。他来到诗仙路(北大街)时,看到一位穿着入时、珠光宝气的女士正从江油市人民政府门口前面经过,朝昌明河方向走去。那女士挎着一只胀鼓鼓的挎包。赵冬子贼眼一亮:里面一定很有油水!他瞧瞧四周无人,就打开水果刀,悄悄跟上,从后面猛地割断挎包的背带,可在他夺包时才发现,那女士的右手紧紧握着挎包前面的带子。女士见有人抢包,握得更紧了。赵冬子抢了一阵,见女士没放手,就恼羞成怒地把水果刀朝女士手背上刺去。女士“哎哟”一声,只好松手。手背上被划了一个口子。赵冬子抢过包后,朝旁边的将军巷逃窜。女士急呼。

    很快,在附近巡逻的警察闻讯赶到。巡警开摩托车急追,很快把狠奔豕突的赵冬子抓获。挎包里计有:现金114元,价值4230元的苹果手机一部及充电器一个,还有一些童装、小布包、卫生巾等(正是这些东西使挎包显得胀鼓鼓)。

    10月日16日下午,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判长罗成玲与代理审判员蒲阳、人民陪审员尚廷福一起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认为赵冬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持刀强行劫取他人财物,致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第53条、第64条之规定,判决赵冬子有期徒刑三年半,并处罚金一万元。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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