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世泽 谭召日) 冲动是魔鬼,父亲在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年轻气盛的覃徳盟为父出气,怒而用刀刺伤他人。10月14日,广西武宣法院以覃徳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今年9月2日傍晚,覃徳盟的父亲在驾驶手扶拖拉机回家经过隔壁村时,和驾驶摩托车的武某某发生碰撞。两人在对引起事故的原因上发生争吵,武某某要求覃徳盟的父亲道歉,其父亲表示拒绝,随后武某某叫来几个人对覃徳盟的父亲进行殴打。同村的村民看到后告知了覃徳盟,听到父亲遭到欺负后,覃徳盟大发雷霆,立即叫村上几个年轻人驱车赶到现场要求武某某道歉,但对方不予理睬,在争吵中反而遭到武某某殴打。火冒三丈的覃徳盟便拿出随身携带的“啄木鸟”朝武某某乱捅,直至武某某无法反抗才逃离现场。次日覃徳盟在父亲的劝导下到派出所自首,同时也向伤者赔偿了35000元的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覃徳盟持刀伤害他人,致武某某受九级伤残,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覃徳盟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持刀伤害他人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可予以减轻处罚。在诉讼过程中,覃徳盟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弥补了被害人因伤照成的经济损失,视为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