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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法院首次采信QQ聊天记录审结民间借贷案
发布时间:2013-10-16 09:58:04
本网讯(郭豪杰) 欠债还钱,本无话可说。但当王心拿着欠款人高西山打的欠条到法院主张权利时却遭遇麻烦。近日,河南省南乐县法院首次借助QQ聊天记录判决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告高西山被判十日内偿还原告王心3万元。 原来,原告王心与被告高西山是要好朋友。2011年3月被告高西山因做生意资金紧张向原告王心借款,原告王心没有犹豫借给了被告现金3万元,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欠条。后被告去外地闯荡。闲暇时双方经常通过QQ聊天。2013年初原告因急需用钱多次要求被告还钱,被告一拖再拖未还分文,无奈原告将被告告上法庭,被告主张原告的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应支持。原告提供了双方多次QQ聊天记录,证明原告经常催要借款的事实,经庭审质证,被告承认聊天记录上的QQ号码是他本人的,且仍在使用,但不承认催要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高西山向原告借款3万元未还的事实清楚,被告应当偿还。原告提供的QQ聊天记录证明催要借款的事实,被告对QQ号码系本人所有无异议,虽然仍拒绝承认聊天内容,但未提供推翻聊天内容系伪造的证据,原告的主张并未超过诉讼时效,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只要是符合民事证据规则规定证据,且证据来源、内容合法,均可作为证据使用。当事人在日常生活中应多注意收集、保存相关证据,以备后患。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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