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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外出三年后诉离婚 法院判决不支持
发布时间:2013-10-16 10:22:45


    本网讯(严义)  妻子赌博不归与丈夫发生吵打后外出下落不明,三年后妻子突然回家起诉离婚。近日,镇雄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女方的愿望未能实现。

    妻子陈小凤与丈夫王兴于1991年农历10月经人介绍认识谈婚,1997年农历10月20日,双方未经婚姻登记即开始同居生活,先后生育了长女小菊、长子小帅和次子小爽。 2003年4月23日,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了结婚证。因妻子陈小凤常沉迷赌博不归家,不管家务和孩子,双方为此发生吵打,关系不睦。2010年农历5月3日,妻子陈小凤借到其兄弟家送月米之机一去不归,外出下落不明。2013年8月,妻子陈小凤突然回归,以被丈夫殴打后外出不敢归家,现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为由向法院诉求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1991年农历10月经人介绍认识谈婚,6年后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生育了子女后又补办结婚证,充分说明双方有较好的婚姻基础,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双方婚后虽产生过吵打,但只要双方珍惜夫妻感情,加强沟通,并从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方面着想,双方是能够和好如初的。原告陈小凤诉求离婚,未提举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对其法院不予支持。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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