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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阻叔叔被民警带走侄子妨害执法被拘役3月
发布时间:2013-10-15 14:32:11


    本网讯(郑万彬 蔡华)  近日,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被告人于雪玉为阻止其叔叔于福生被民警带离退耕还林现场,暴力阻碍民警执法,法院经依法审判,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于雪玉拘役三个月。

    2013年5月17日13时许,密山市公安局民警在密山市柳毛乡利民村维护该村退耕还林现场秩序时,被告人于雪玉的叔叔于福生手持铁锯在利民村东南山上将正在组织植树的乡政府工作人员潘路路手臂砍伤。刑警大队民警和柳毛乡派出所民警在将其带离现场时,被告人于雪玉上前阻止民警将于福生带走,民警对被告人于雪玉进行反复劝阻,被告人于雪玉不但不听劝阻,而且多次厮打民警,将民警手臂挠伤,肩章拽掉,并用拳头将治安大队民警孙德福头部打伤。随后,被告人于雪玉被公安机关在案发现场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于雪玉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并殴打公安干警,造成公安干警受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于雪玉犯妨害公务罪的指控意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于雪玉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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