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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以恋爱名义诈骗 堂兄弟双双受骗
发布时间:2013-10-15 14:25:53


    本网讯(王永东 陈鹏飞)  罗某国与罗某庆系堂兄弟,因结婚心切,却栽倒在同一女人手中,日前,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对一起诈骗案作出判决:被告人辛菊英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自2009年6月份起,被告人辛菊英用假名辛小红以谈恋爱、结婚的名义与罗某国交往。交往没几天,罗某国先后共花了940余元钱给辛菊英买了两部手机。2009年7月份,辛菊英以其欠债50000多元钱为借口,罗某国就给了辛某英10000元钱。随后不久,辛菊英又以其父亲有病不能割禾、要请收割机及治病为借口要给其打钱,罗某国就往被告人辛菊英发过来的账号打了3600元钱。2009年8月份,辛菊英以与罗某国结婚要买金项链为借口,罗某国就在高安给辛菊英买了一条3200元钱的金项链(其中辛菊英出了200元钱)。后以其要办离婚证否则无法与罗某国结婚为借口要钱,罗某国又往辛菊英账号打了2200元钱。交往期间,被告人辛菊英从罗某国处骗取现金及财物折款共计19740元。

    从2012年10月份起,被告人辛菊英用假名李小红以谈恋爱、结婚的名义与罗某庆交往。10月25日,被告人辛菊英以要见面礼为借口,罗某庆就在高安花了2700元钱给辛某英买了一枚金戒指。10月27日,辛菊英又以其以前搞传销欠了钱为借口要钱,罗某庆就给了辛菊英5000元钱,次日又给了辛菊英4400元钱,二天后再给了9000元钱。10月31日,辛菊英带着放假的女儿到高安要罗某庆给其女儿买衣服等物品,罗某庆花了8888元为辛的女儿买了一台苹果笔记本电脑,后又花了580元买了一只苹果无线鼠标。该苹果笔记本电脑及无线鼠标经高安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分别为8710元和568元。11月1日,辛菊英又以带罗某庆回万载见其父母要见面礼为借口,向罗某庆要了6000元钱。11月10日,辛菊英在万载打电话给罗某庆,称其欠债被社会上的人关在宾馆里不让其走,逼其还钱。第二天,罗某庆将7200元钱交给了辛某所说的放高利贷的人的娘(此人实际上是辛的母亲)。当日回高安后被告人辛菊英要罗某庆在老凤祥银楼花2440元为其买了一对金耳环。后又以手机丢了为由要罗某庆在高安中域电讯店花660元为其买了一部欧博信手机。该手机经高安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646元。次日辛菊英又以要办离婚证、身份证为借口向罗某庆要了2300元钱。交往期间,被告人辛菊英从罗某处骗取财物48964元。

  随后,罗某庆联系不上被告人辛菊英,就知道辛菊英在骗他,到高安市公安局报案。2012年11月21日,辛菊英打电话联系罗某庆,以其骑电动车撞到老人在住院要钱为借口,要罗某庆打五、六千元钱到其账上。罗某庆以不会打账为由要被告人辛菊英自己来高安取,第二天,辛某英来高安取钱时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辛菊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辛菊英自愿认罪,且已部分退赃,对被告人辛菊英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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