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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见网友诈骗钱财 男子获刑四年半罚五万
发布时间:2013-10-15 10:51:05


    本网讯(杨润生 龙娜)  当前,社会上用诈骗方法不劳而获的人还真是不少。而这些犯罪分子在骗得钱财之后往往又因为钱财来的容易而很快就挥霍一空,也有的犯罪分子在诈骗获得钱财之后用来见网友。2013年10月14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伍小鹏诈骗一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伍小鹏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2012年11月份,被告人伍小鹏在与周海强、肖星、李贯中三人一起喝酒时,说可以带他们去赚点钱,骗他们说有一台湾老板要来严田镇青桥村望岭山上建一个风力发电站,其在九江市检察院当官的舅舅与这台湾老板关系好,通过其舅舅,已承包了建风力发电站460万元的修路工程,并说只要一开工,台商就会打45%的工程款过来,周海强等三人表示愿意。之后,伍小鹏、周海强、肖星、李贯中到看路,先走了一条较远的路,但没走完就返回了,过了几天又到看了一条比较近的路,伍小鹏还说按近的那条路来修,也是按原定的460万元结算。

    几天后,伍小鹏请村干部一起吃饭,由于要修的那条路的路基原是彭友亮为运木头修的,要补点钱给彭友亮,于是就把彭友亮也叫过来一起吃饭,伍小鹏答应补钱给彭友亮,而彭友亮听说修这段路460万元,认为利润很大,便说想来点股份,伍小鹏答应彭友亮来五分之一的股份,但要彭友亮出25万元作前期投资,彭友亮答应凑钱。

    同年12月15日,伍小鹏到彭友亮家拿钱,彭友亮带伍小鹏到安福县城取款后给了伍小鹏11万元,伍小鹏自己留4万元,剩下7万元给了周海强,要周海强去修路,自己则到北京见网友。之后,彭友亮看到工程款没下来,就打电话给伍小鹏要求退股,伍小鹏答应彭友亮退股,并由周海强退了3万元,其余8万元被伍小鹏挥霍或用于修路开支,伍小鹏打了张8万元的欠条给彭友亮。

    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赃款8500元,并发还给被害人。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伍小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被告人伍小鹏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重新犯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归案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安福县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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