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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事起纠纷 弟弟打伤亲哥哥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9-23 08:47:54


    本网讯(何徽)  亲兄弟之间产生矛盾,一般要相互忍让,多人多会选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如果因为意气用事而动手伤人的话,那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兄弟两毗邻而居,早先之间便存有芥蒂,两家人经常为一点琐事而争吵。2011年12月12日14时许,被告人李小申在自家门前挖化粪池,其胞兄李大江出来阻止不让继续挖,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李大江想要抢被告人李申手中的铁铲不让其继续挖,李小申不让,便用手中的铲柄用力连打两次李大江的双脚。致使李大江:1、右胫腓骨中下段骨折:2、左腓骨近端骨折。经法医鉴定,李江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

    2011年12月13日、15日,被告人李小申的妻子刘玲分别支付了医药费3000元、5000元人民币给被害人李大江的妻子林志英。

    浦北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小申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李申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同时,被告人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且本案是因相邻关系纠纷引发的,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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