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表兄弟酒宴上闹纠纷 表哥狠心出手表弟丧命
发布时间:2013-09-22 10:03:18


    本网讯(韦汉吉)  9月18日上午,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利用亲情和解法、成功和解执结一起表兄弟在宴请酒桌上因敬酒引起纠纷后,狠心表哥持木棒敲击表弟致死的故意伤害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莫壮敢及其父母当庭按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给付受害人袁海流父母赔偿款96859.02元。

    莫壮敢伯娘系袁海流姑妈,莫壮敢与袁海流系表兄弟关系。2006年12月8日,本村村民莫应权为其子去参军而宴请亲朋好友。晚8时许,莫壮敢与袁海流到莫应权家共桌吃饭喝酒,晚10时,因莫壮敢敬袁海流喝酒,二人便发生争吵,尔后走出门口,后双方又在门前发生争吵并互相扭打,村民劝阻拉开后,双方又冲上来对打,袁海流即捡起地上一块火砖砸向莫壮敢未中,莫壮敢即从牛车上捡得一根长约 80多公分、粗约 5公分的木棒朝袁海流的背部和头部各击一次,袁被敲击后倒地不省人事,耳朵和鼻子流血,莫壮敢见状即丢下木棒去抱袁海流呼醒袁,见袁海流没有反应,莫壮敢就离开现场。袁海流经送医院(因颅脑损伤出血)抢救无效死亡。次日凌晨 4时许,公安人员将莫壮敢抓获。

    2007年 5月8日,案经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莫壮敢因在犯罪时未成年,除其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外,其父母亲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与其共同承担附带民事赔偿受害人袁海流父母的损失68628.02元。

    判决生效后,袁海流父母于2007年 10月2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时,莫壮敢家因经济困难,仅能给付1769元,尚欠66859.02元无履行给付能力,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3年8月12日,袁海流父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后,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不辞劳苦多次深入到村屯,分别与莫壮敢父母和袁海流父母进行沟通,特别是利用双方亲属关系多从亲情方面耐心做莫壮敢父母的说服工作。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9月18日上午,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莫壮敢父母于当日前一次给付袁海流父母赔偿款本金66859.02元,逾期利息30000元;袁海流父母放弃逾期利息18138元。同日下午,莫壮敢父母经过筹、借款已当庭按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给付完毕。



责任编辑: 陈文贞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