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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一蒙面悍匪抢劫珠宝店未遂被判两年徒刑
发布时间:2013-09-17 10:47:50


    本网讯(谢文杰)  近日,广西北流市法院对北流市城区城中路某珠宝店枪劫未遂案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陈亚龙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3年3月31日15时许,被告人陈亚龙窜至北流市城区城中路某珠宝店,头戴黑色鸭舌帽和黑色口罩,拿出一把铁锤欲砸柜台枪劫黄金首饰时,被珠宝店内的一名男工作人员发现,该工作人员立即拿起店内一张凳子砸向陈亚龙,陈亚龙见状即逃跑,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亚龙系北流市北流镇人,1992年4月出生,只有初文化,因文化水平低找不到好工作,但又想过好日子,便铤而走险光天化日选择抢劫,但未得呈,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对陈亚龙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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