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懵懂少年尾随独行妇女抢劫被有关部门公诉
发布时间:2013-09-13 14:01:11


    本网讯(郭冬根)  因家里给的生活费用于上网花光了,便铤而走险尾随独行妇女抢劫。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江游抢劫一案。

    2013年2月28日晚,被告人江游因上网将家里给的住校生活费花光了,遂产生抢钱的想法。当晚21时许,被告人江游见被害人康某独自行走在龙泉大桥上,被告人江游为便尾随被害人康某至一小区家门口,趁康开门之际,上前用手捂住康的嘴巴并将其按倒在地,强行将被害人康某的手提包抢走。经鉴定,被抢财物价值为1062元,被害人康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丙级。案发后被告人江游家属主动向被害人康某退赃、退赔,且取得了被害人康某的谅解。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江游被告人江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的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江游案发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微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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