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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用水壶砸掉同伴牙齿 家长赔付7000元
发布时间:2013-08-30 10:54:05


    本网讯(强弘 刘明朝)  放学回家时,因口角之争,12岁的明明手拿军用水壶砸到10岁的聪聪的牙齿上,引发了纠纷。近日,泾县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明明的法定代理人赔偿原告6000元。

    聪聪是泾县某小学三年级的学生,明明是该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两家住同一小区。2013年3月2日下午放学后,聪聪与同学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同学说了一句走在前面的明明穿的裤子怪怪的,聪聪应了一声说是有一点,被明明听到了,随即用带到学校喝水的军用水壶朝聪聪脸部猛砸一下,聪聪的一颗门牙当即被打断,流了很多血。聪聪经泾县中医院诊断为行临时修复术;成年后行冠折牙义齿修复,后经鉴定所鉴定,聪聪的后续治疗费用需9600元。因为两家人就赔偿事宜没达成一致,聪聪和母亲将明明和其法定代理人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审理后,考虑到原、被告均系未成年人,且双方同住一个小区,于是通知两家人来调解,两家人都心有怨气,见面后各执己见、争论不休。见此情形,承办法官先让他们冷静下来,背靠背地再次进行调解,在法官的晓之以理的劝说下,双方当事人愿意和解,但被告法定代理人希望降低赔偿数额。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法定代理人一次性支付原告7000元,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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