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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不合出手伤人 一块石头砸掉2万多
发布时间:2013-08-23 15:26:00
本网讯(毛伟 叶晖) 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为600元与他人起了争执,因为言语不和,就来了个“该出手时就出手”,结果肠子都悔青了:不但赔2万多,还遭受刑事处罚。近日,江西省铅山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2年10月16日下午2时许,被告人李建在铅山县武夷山镇乌石村,遇到被害人江某,向其索要600元未果,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尔后,被告人李建趁被害人不备,用石头砸伤江某的后脑部便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江某的头部头皮血肿,左额颞脑挫裂伤,构成轻伤甲级。 案发后,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江某医疗费、误工费等计21,000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李建及其家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本案由债务纠纷引起,且被告人有悔罪表现,依法宣告被告人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遂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警示:冲动是魔鬼,遇事要冷静,切莫为一时之气引无尽悔恨。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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