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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一代理商夫妻利用系统漏洞盗窃17万
发布时间:2013-08-28 14:33:15


代理商夫妻法庭受审

    本网讯(杨传贵)  作为中国移动代理商却利用其他代理商的账户登陆系统,进行充值,非法获利17万余元。近日,云南省巧家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某、代某某犯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某和代某某有期徒刑各六年,并各处罚金50000元。

    李某某和代某某系夫妻,均是中国移动巧家分公司代理商,在巧家县马树镇经营移动话费代理业务。2008年中国移动巧家分公司开始启用代理商缴费平台进行移动电话费缴纳。被告人李某某无意中发现各代理商的用户名就是其手机号码,密码均是一样,在2008年至2010年间,李某某伙同其妻代某某利用自己的缴费平台,冒用周某等十二名其他代理商的账户登陆缴费系统,为移动电话用户进行充值,导致周某等其他代理商银行账户内的存款被移动公司扣划,金额总计17万余元。

    巧家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代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用其他中国移动巧家分公司代理商的身份登录移动公司网上收缴费系统为移动公司客户缴费,将客户所交的费用170759元占为己有的方法,即盗窃其他代理商人民币1705759元,属盗窃数额巨大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二人在共同犯罪中地位和作用相当,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遂依法作出了如上判决。

    法官提示:本案中,多名受害人之前就感觉自己的资金与营业情况不符,但因未意识到可能有他人冒名登陆的情况,未进行深究,导致最终损失惨重。虽然本案只是代理商利用自己的系统登录他人账户,但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特别是侵犯财产的犯罪越来越多,手段越来越高明,网络安全问题应该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在网络上进行涉及自己隐私的操作时,应尽量的使用正规网站,并随时保持对自己电子账户的关注,避免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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