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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公务员谎称“捞人”诈骗钱财1万元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8-14 13:59:16


    本网讯(陈秀萍)  原本生活、工作舒服惬意,却不懂珍惜。称自己有关系可将看守所的人释放,诈骗钱财,女公务员获刑。日前,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判决被告人莎琳娜犯诈骗罪,判处管制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莎琳娜大学毕业,是一名公务员。4月24日,被告人莎琳娜对同事徐某说,能通过关系将羁押于呼伦贝尔市看守所的高某放出来,以此为由骗取徐某人民币1万元。后徐某得知高某已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遂找被告人莎琳娜要那1万元,莎琳娜返还6千元,余4千元被其挥霍.

    法院认为,被告人莎琳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前被告人莎琳娜已退还六千元不计入诈骗数额,此案诈骗数额应认定为四千元人民币。被告人莎琳娜在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在庭审中自愿认罪,被害人的损失全部得到退还,积极缴纳罚金,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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