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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辞退狠捞一把 “80后”女子因诈骗获刑4年
发布时间:2013-08-08 10:59:08


    本网讯(易灿)  在被公司辞退期间,一“80后”女子铤而走险下狠心狂捞一把,以公司名义多次进行合同诈骗,获款后挥霍一空。近日,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诈骗案件,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谭思艺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都安县法院查明,1986年12月14日出生的谭思艺系住广西宾阳县新桥镇新和村委会务本村农民。2012年7月至9月间,谭思艺担任南宁市银赢贸易有限公司业务员,负责南宁市银赢商贸有限公司在都安县、上林县、宾阳县等南宁市周边县市的冰箱销售工作。同年10月8日,谭思艺被南宁市银赢贸易有限公司辞退。被辞退前后,谭思艺多次以南宁市银赢商贸有限公司的名义与销售商办理销售业务,骗取销售商货款,并据为己有。

    2012年9月27日、10月5日,谭思艺以南宁市银赢贸易有限公司业务员的名义先后与都安通臻贸易有限公司经理黄斯华达成冰箱订购协议。期间,谭思艺隐瞒南宁市银赢商贸有限公司不允许客户打款到业务员个人账户的规定,让黄斯华分别将10649元、20786元货款汇到其名下的邮政储蓄银行账户。谭思艺收到上述货款后挥霍一空。

    同年10月14日,谭思艺隐瞒其已被南宁市银赢贸易有限公司辞退的事实,以公司业务员的名义与都安通臻贸易有限公司经理黄斯华达成冰箱订购协议,让黄斯华将11000元贷款汇到其名下的邮政储蓄银行账户。谭思艺收到11000元货款后挥霍一空。

    同年10月19日,谭思艺又隐瞒其已被南宁市银赢贸易有限公司辞退的事实,以公司业务员的名义与上林县白圩镇牛行街的吴英达成订购协议,让吴英将13600元货款汇到其邮政储蓄银行账户。谭思艺收到13600元货款后挥霍一空。

    同年10月27日,谭思艺采取同样手法以南宁市银赢贸易有限公司业务员的名义与都安县高岭镇的潘明伟达成冰箱订购协议,让潘明伟将30000元货款汇入其提供的工商银行账号。谭思艺收到30000元货款后挥霍一空。

    同年11月21日13时许,谭思艺来到潘明伟在都安县高岭镇高岭街经营的“宏杰商贸城”,以再交20000元货款就能得到更高的优惠为诱饵,欲再次向潘明伟骗取货款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都安县法院认为,被告人谭思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律,构成合同诈骗罪。2012年11月21日,被告人谭思艺于在都安县高岭镇高岭街“宏杰商贸城”再次骗取潘明伟的货款时,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谭思艺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法庭上亦自愿认罪,依法对被告人谭思艺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根据被告人谭思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了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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