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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能帮忙安排工作骗钱财获缓刑交罚金
发布时间:2013-08-13 10:50:55


    本网讯(周军)  一男子为谋取非法利益,谎称自己有“门路”,能安排工作,诈骗他人钱财2.5万元。近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建文犯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1年2月至7月,被告人吴建文称能够帮助被害人李联和的儿子李燚楼进入上饶市交通局工作为由,收取了被害人李联和5万元作为“办事”费用,并承诺如果办不成事则将5万元退还被害人李联和。事后,被害人李联和发现上当受骗之后多次向被告人吴建文索要还“办事”费用,被告人吴建文认为未给被害人办成事,在2011年11月份还了1.5万元和2012年3月份还了1万元,剩余2.5元被告人占为己有用于自己挥霍。

   另查明,2013年 3月25日被告人的家属已替被告人退还赃款2.5万元,同时得到了受害人李联和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建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他人现金2.5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的辩护人辩称,被告人已全部退赃且有坦白情节和认罪、悔罪态度好,同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经查与事实相符,法院予以采纳。案发后被告人吴建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家属也帮被告人积极退还剩余赃款,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可从轻处罚。对被告人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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