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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钓友”1.4万元 假冒刑警获刑1年
发布时间:2013-08-14 13:57:57


    本网讯(陈秀萍)  轻信“钓友”能帮自己买到便宜楼、帮儿子安排好工作,结果被骗1.4万元。日前,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招摇撞骗案,判决被告人巴特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3年4月20日,被告人巴特在海拉尔区光明村钓鱼时与被害人马某相识。被告人巴特自称是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刑警,能帮马某在海拉尔买到便宜楼、帮马某的儿子安排工作。以之为由,先后骗取马某人民币1.4万元。案发后,涉案款项已全部退还。    

    法院认为,被告人巴特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被告人巴特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应从重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巴特将赃款全部退还,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性质、危害后果以及认罪态度等情况,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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