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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能帮安排工作 “公安厅长”侄子获刑8年半
发布时间:2013-08-09 14:43:58


    本网讯(陈秀萍)  2013年被喻为“最难就业季”,仅大学毕业生就有近700万。在就业”亚历山大”的形式下,家有毕业生的家庭,可谓“全家总动员”,动用各种关系,希望给孩子找到相对好的位置。就有一些人,利用了这种情势行诈骗且得手。2013年8月9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判决被告人苏德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被告人苏德被朋友戏谑为公务员考试“考霸”,近8年转战全国各地参加公考无数,但屡屡名落孙山。2013年1月5日,被告人苏德钓鱼时认识了被害人杨明旺,谎称自己是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的警察,叔叔是内蒙古公安厅的一位副厅长,能够帮杨明旺的儿子在交警队找到工作。先后骗到被害人杨明旺人民币共计11.24万元;2月25日,苏德在满洲里旅游时认识了被害人张盈,同样以“公安厅长”侄子且系警察的身份,许诺能帮被害人办理海拉尔公安局内勤的工作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张盈人民币共计2万元;3月8日,苏德通过网络认识了被害人乌云,谎称自己的工作就是做“公安厅长”的叔叔一句话安排的,为被害人乌云安排在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易如反掌,骗取了被害人乌云的信任,先后骗到人民币共计99800元。

  经查,被告人苏德共诈骗三起,诈骗数额共计人民币232200元。案发后,被告人家属已退还被害人杨明旺110000元人民币,其余诈骗款项被苏德挥霍。

  法院认为,被告人苏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人民警察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一行为同时触犯招摇撞骗罪、诈骗罪,属于想象竞合犯,应择一重罪处罚,故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苏德在接到公安机关的传唤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视被告人苏德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庭审中自愿认罪,且部分退赃,海拉尔区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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