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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要点探析
作者:房路明   发布时间:2013-05-28 09:26:26


    常言道: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专门运用法律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和合理诉求的司法机关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而人民法院的法定裁判权是司法机关有效回应社会诉求和运送公平正义的最关键和最权威要素。鉴于我国党领导国家各级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搞建设和谋发展的基本国情,人民法院在党的领导下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践行和深化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宗旨。笔者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助理,有志于加入中国共产党,以外部视角来揭示、思考和总结加强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要点,不仅能使自身深刻地学习党的理论并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而且能够清醒地认识永葆党的先进性和发展党的事业的重要性,现结合笔者在基层法院的审判辅助岗位上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反思心得来探讨这个问题。

    一、合理发展党员队伍

    有效回应社会诉求和及时运送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进行工作的主旨和得以存在的基础。我国现有四级法院体系,基层法院总体的人数多于其他三级法院,虽然各基层法院的人员数量会因地而异,但是,一个合理的党员人数比例是保证基层法院提高司法效率和强化组织能力的关键要素,因为我党有崇高远大的奋斗目标、科学合理的组织纲领、与时俱进的党章规范和为民服务的实践宗旨。在这个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矛盾凸显的新历史时期,我国现有党员人数已经突破8千万,那么,当“案多人少”已经成为基层法院司法工作的主要客观约束条件时,培养和发展在行为上和思想上符合党员标准的同志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既可以使基层法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和壮大,又可以使为民司法的审判事业在广大党员政法干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推动下铸就辉煌。

    二、不断强化党员意识

    根据党章的规定,党员的吸收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和履行相应的程序,因此,新党员的吸收过程既是衡量老党员的党员意识也是考察新党员的党员意识,因为即使已经光荣加入共产党的党员同志也不代表着其始终具有党员意识。基层法院的党员意识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强化:

    第一,强化学习意识。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法院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改进学风,采取集体学习和党员自学等多种方式,采用宣讲学习和网络学习等多种途径,全面提升党员政法干警的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等实践活动为载体,鼓励党员发现实践问题和寻找自身不足,引导党员崇尚学习、主动学习和时常学习,塑造浓厚的学习交流环境,促使党员干警通过坚持不懈的政治理论学习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和指导实践,不断树立、修正和提升党员干警的人生观、权力观和司法观。

    第二、强化党建意识。由于合理运用法定裁判权有效回应社会诉求是人民法院的本职工作,一些党员意识不到位的干警任务,法院的中心工作是审判执行工作,党建工作给人一种“虚的”感觉,因为没有诸如绩效考核和目标考核等硬指标来考核,从而产生了许多应付情绪和虚无意识。同时,基层法院的人员配置也绝对性的倾向于审判执行工作,党务工作者基本上由业务骨干兼任,这不仅不利于党建工作的开展,而且对审判执行业务的进行也会产生影响。因此,在基层法院党员队伍中强化党建意识,不断提高党员干警对党建工作的认识、认同和参与,合理配置党务工作者和业务工作者的人数比例,优化党务和审务的资源整合,确保党建工作和审执工作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和相互促进。

    第三、强化创新意识。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也是基层法院党建工作发展源源不断的动力。由于我们处在一个思想多元和事物层出的大变革时代,党建工作的途径和手段必须具备相应的创新能力来适应这些变化。而如何使基层法院干警对党建工作不应付、不推脱和不贡献,最好的办法就是使基层法院的党员干警对党建工作产生文化上、心理上和智识上产生认同,从外力推动转向内力牵引,变外部压力为内部动力。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党员干警交流会、文体娱乐活动和工作协作组织等文化活动,这样既能使党员干警感受到基层法院党组织实实在在的运行着,又能加深基层法院党员干警真心诚意的认同感,使基层法院的建设重点从组织队伍建设、物质装备建设向文化认同建设转变,让广大基层法院的党员干警乐于接受、愿意参与和勤于奉献。只有通过不断创新地加强党组织建设,才能使基层法院的党组织不仅成为一个必须服从的组织单位,而且成为一个乐于接受的行为单位,则基层法院的党建工作才能永葆生机。

    三、准确定位党建工作

    做好法院党建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更好地促进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如果基层法院的党建工作不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方法来解决其所面临的实际问题,既可能抹灭了人民法院同其他国家机关的性质和职能,又会将党建工作和审执工作本末倒置进而损害党和人民的事业。基层法院党员干警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应始终保持一名合格党员的政治高度,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对党、对人民、对国家、对法律践行绝对的忠诚,把法律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有机结合起来,用崇高的政治信念吸取法律营养,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自己最大的力量。因此,党建工作应当在保证基层法院完成审执工作的前提下,顺应客观实际的变换,实事求是地面对问题,主动适应时代要求,树立“党建、业务一盘棋”的理念,转换党建工作的思路,而党建工作在基层法院的准确定位和合理开展,又能为审执工作的出色完成提供理论指导、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

    四、结语

    在新的历史时期,不断发现、反思和总结基层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不足,有政治性、针对性和创造性加强和改进基层法院党建工作是必要可行和刻不容缓的。鉴于基层法院回应司法诉求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性质和法定职能,基层法院的党建工作要点为:合理发展党员队伍,不断强化以学习意识、党建意识和创新意识为主要内容的党员意识,使法院的审判工作有坚强地政治保障、科学地理论指导和强大的组织力量,广大基层党员干警通过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地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内部审判资源的充分调动和优化配置来缓解当前制约人民法院工作的“案多人少”局面。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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