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律实务> 要闻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基层法院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黄卫   发布时间:2013-03-07 11:04:17


    当前,各地法院的法院文化建设呈如火如荼之势,如何把本地区法院的文化建设抓实抓好是摆在各级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面前一项重要而又艰巨的任务,但基层法院文化建设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干警积极性低。实践中,干警普遍认为文化建设是领导和办公室、政工科等个别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认为本来办案压力就大,没有时间和精力搞所谓的“文化建设”,于是对文化建设能推就推,或者勉强应付。

    二是资金投入比例低。基层法院大多资金紧缺,导致对文化基础建设投入不够。很多基层法院当前仍没有图书室,文体娱乐室仍是空设。由于资金的紧缺,大量需要购进的专业书籍一拖再拖,法官培训的人数也一再紧缩。

    三是科技化水平低。网络是法官们学习、交流最方便、最快捷的现代化平台,基层法院文化建设过程中应该重视并充分利用起来,但受经济因素和专业人才的限制,基层法院内部交流平台、内部系统局域网建设相对滞后,不仅制约着法院的电子化办公、审判工作的保密,而且制约着法院的物质文化建设。

    四是统筹规划少。实践中,基层法院的法院文化建设目标普遍不明确,缺乏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的实施方案、细则、办法,导致法院文化建设缺乏一个系统理念来统揽全局。

    五是形式创新少。基层法院文化建设形式单一、缺乏特色,创新不够。大多仅仅停留在对全体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学习和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比赛等各种文体活动,缺少开拓创新的精神。

    为此,笔者建议:

    一是制定长远规划。制定详细的文化建设规划、纲要、计划,包括详尽的法官培训计划、图书影像资料采购计划和文体活动计划等。

    二是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成立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大力宣传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干警的认识,结合基层法院自身实际情况,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讲座,开展红色革命教育,加强图书馆、局域网的建设,建立文化长廊,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氛围。

    三是加大投入。建议上级法院每年下拨一定比例的经费或者基层法院在经费安排上有意识地倾向文化建设。

    四是融入地方特色。法院文化建设应该追求鲜明的个性,根据各地特色,掌握法院文化建设的侧重点。

   (作者单位: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岳敏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