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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侄争房齐上梁 落得一伤一赔偿
发布时间:2013-03-29 09:50:15


     本网讯(通讯员 邓银 吴振虎)   “当初说好了一人出一半钱盖房,盖好后一人分一层,为什么你要在产权证上只写你一个人的名字,你这个侄儿真是太不厚道了!”在法庭上廖春华(化名)当面质问自己的侄儿廖明(化名),而头上包裹着纱布的廖明却一脸委屈默不作声。3月28日,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因叔侄争房而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

    家住湖北省郧西县景阳乡的廖明是个地地道道的朴实农民,2010年8月廖明的父亲去世,当时立下遗嘱自己老房子归儿子廖明与廖春华共同所有。

    2012年5月廖明与叔叔廖春华协商共同出资在老房子地基上拆旧改新盖建二层楼房,第一层归廖明,第二层归廖春华,今后取得房屋产权证写明二人共有。

    同年11月新房主体基本竣工,廖明向廖春华索要身份证和户口簿去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事后廖春华得知廖明将房屋土地使用证上登记在廖明一人名下。觉得自己被侄儿欺骗的廖春华找到村委会和廖明理论要求更改名字但遭到廖明拒绝。当天晚上廖春华再次找到廖明要求改名,二人话不投机发生争吵,情急之下廖春华爬到二楼梁上以死相逼,廖明怕出事也爬上梁劝说廖春华下来,然后双方却发生撕扯,廖明不慎从3米高的梁上失足跌落,致使其脑部受到轻微伤、多处软组织挫伤。

    让廖明心寒的是自己住院期间叔叔廖春华始终没有露面,更别说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廖明将廖春华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受伤后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廖春华与廖明叔侄二人对立情绪严重,甚至在调解时大打出手,承办法官认为双方系近亲属,而且是相互撕扯中造成廖明不慎摔伤,于是从情入手,情与法相结合,积极析法,耐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唤起彼此心中无法割舍的血脉亲情。最终叔侄二人明白在此次事件中均有过错,双方握手言和,廖春华答应赔偿廖明受伤造成的经济损失,廖明也同意将产权证名字更改,这场叔侄争房闹剧也就此画上圆满的句号。

    (本文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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