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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狗咬伤后 男子“附带”索赔肾结石医药费
发布时间:2013-03-27 14:22:19


     本网讯(通讯员 钟勇 雷娜)   一男子被狼狗咬伤后,打官司向狗主人索赔,不过在其索赔材料中,还包括治疗肾结石的内容。3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案件。

    林志明在桂林市敦睦村一家玉石加工场打工,该加工场负责人养着几条狼狗,多数时间被拴在铁笼里。去年12月2日傍晚,林志明被加工场其中一条狼狗咬伤,双脚鲜血淋漓。据林志明称,事发时,加工场负责人的妻子将狼狗从铁笼里放了出来,狼狗扑向准备下班的林志明。经诊断,林志明的伤情为“狗咬伤3度”。

    林志明称,被狗咬伤后,他身体出现不适,时常抽搐、怕冷、恶心,看见狗就害怕。林志明向加工场负责人索赔,但遭到对方拒绝。加工场负责人认为,事发当天,其妻将狼狗从铁笼里放出喂食,恰逢林志明做完工换衣服,林志明在狼狗旁边抖动衣服,将衣服上的灰尘抖落,此举惊动了狼狗,狼狗才将林志明咬伤,所以林志明也存在一定过错。

    1月30日,林志明来到法院起诉加工场负责人,要求其给付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费等共计7000多元。

    在庭审举证过程中,法官发现林志明提交的医药费发票与狗咬伤的治疗相去甚远。林志明表示,该医药费包含其治疗肾结石的开支。林志明说,他并不知道自己有肾结石,在被狼狗咬伤后的第二天,他突然出现腹痛,然后去医院就诊,这才发现有肾结石,随即进行了治疗。

    林志明被狗咬伤一事,责任主要在于动物的饲养人未尽到安全看管的义务,所以应由其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林志明肾结石的形成与被狗咬伤没有因果关系,治疗肾结石的医药费不应由加工场负责人承担。最后,经主办法官调解,加工场负责人同意一次性赔偿林志明1500元。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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