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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深夜遭女友横刀割喉 侥幸逃命情缘断送
发布时间:2013-02-25 14:47:56


     本网讯(通讯员 王建修)   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按说情爱男女共枕是千年修来的情缘,本应倍加珍惜和爱护,可是,被告杨彩花却残暴而又绝情地半夜横刀割向共枕男友的喉咙,自己不仅被判刑入狱,还得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断送了段情缘。2月25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调解了结了这件“割喉案”的民事赔偿部分。

    原告何德昌于2005年9月丧偶,2012年4月经人介绍,与已离婚的被告人杨彩花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未办结婚登记就匆忙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此后一直没有补办结婚登记。同居前原告对被告缺乏了解,同居后发现被告性格粗暴,有暴力倾向,爱记仇,不合群。同居4个月后,8月17日,被告前任丈夫的哥哥王某从外村来到原告家隔壁邻居走亲戚,原告在屋顶修房子看见,就在屋顶上打招呼,拉起家常,并礼节性地邀请来家坐坐。吃晚饭时,为白天与被告前任丈夫的哥哥打招呼一事,被告就与原告争吵,责怪原告不该与其前任丈夫的哥哥亲近,原告好言劝导被告,做人做事要胸怀宽广一些,有什么仇恨过不去的,乡里乡亲的,往后日子还长,还有需要别人帮忙的时候,要和善一些。对原告的好意劝导,被告不仅不听,反而认为是原告羞辱她,责骂她不会做人,而记恨在心。晚饭后,因劳累,原告早早上床休息,不久酣睡进入梦乡。原告万万没有想到,噩梦就要降临到他身上。凌晨1时许,被告挥不去原告的“责骂”,越想越恼怒,怒血冲冠,就操起家用菜刀,闯入里屋,掀开被子,对正酣然入梦的原告下毒手,横割原告脖子一刀后,逃离家门。原告受伤惊醒,捂着血淋淋的伤口跑出家门到堂哥家求救。随后,堂哥护送原告到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2012年9月12日,原告何德昌出院,出院后伤情没有完全好转,感觉不适,又先后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花去各项费用24600元。被告杨彩花因伤害罪已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并送监狱劳动改造。原告伤情完全痊愈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4600元。

    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到被告服刑的监狱开庭审理,经耐心细致,入情入理地做双方思想工作,原告考虑到被告正在服刑,没有经济能力,为让被告安心改过自新,对被告的伤害行为表示宽恕,放弃要求被告赔偿的诉讼请求。被告也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原告感情,刑满释放后不可能再与原告继续同居生活,自愿解除与原告的同居关系,保证以后不再干涉原告的生活,也不得伤害原告及其亲友。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一、原告放弃要求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4600的诉讼请求;二、被告自愿解除与原告的同居关系,刑满释放后,自行回其老家与其儿子生活,不得回原告家生活,不得干涉原告以后的婚姻等生活,不得伤害原告及其亲友。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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