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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甘女友微信交友被骗色敲诈对方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02-28 13:54:23


     本网讯(肖福林)   在得知自己的未婚妻与通过手机微信结识的一男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后,江西省会昌县一男子承受不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伙同其父亲强行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和感情伤害费五万元。日前,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因法律意识淡薄,由被害人变成被告人的案件。

    2012年2月初,被害人杨天坤通过手机摇“微信”的方式认识曾下兰,之后,两人互留手机号码及QQ号码联系甚密并多次发生关系。2012年4月20日20时许,杨天坤在曾下兰QQ上留言相约见面,被曾下兰的未婚夫即被告人黄小华看见。黄小华便逼问曾下兰要求其作出解释,曾下兰谎称系杨天坤诱惑其发生关系的。黄小华得知这一原因后便与其父亲即被告人黄大华商量决定找杨天坤讨要说法。21日零时许,黄小华、黄大华等人将杨天坤约出至其位于沙河镇的一小店里逼问杨天坤是否与曾下兰发生了关系,杨天坤经与曾下兰对质承认发生了关系。黄大华听后非常气愤,用铆钉枪打了杨天坤肩膀一下,曾下兰表弟管发生也上前踢了杨天坤一脚,把杨天坤打成轻微伤乙级。随后,黄小华、黄大华便逼问杨天坤是“公了”还是“私了”,杨天坤选择“私了”并答应给8000元人民币作为补偿,黄小华要求给50000元了结这桩事并逼杨天坤写下赔偿50000元人民币的协议书。随后黄小华带杨天坤到一酒店楼下的自动取款机上将其银行卡内的8000元人民币取出先行支付。案发后,赃款人民币8000元被公安机关追回并已发还给杨天坤。庭审中,黄小华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小华、黄大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敲诈勒索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在敲诈勒索犯罪时,其中有42000元人民币由于二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二被告人所得赃款全部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二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电话传讯其到指定地点后,如实坦白了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并且在法庭上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均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黄小华、黄大华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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