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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上锁断其家中无人 窃贼偷走屋主一万六
发布时间:2013-01-21 09:29:53
本网讯(黄河清)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拉烈乡的85后小青年覃克庆,其在在缓刑考验期内在村子里转悠时,发现同村一村民家门已上锁,便判断其家中无人,遂产生入室盗窃歹念,入室盗窃该屋主1.6万余元。日前,广西都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覃克庆犯盗窃罪,被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
2012年7月12日8时许,被告人覃克庆在都安瑶族自治县拉烈乡某村蓝志规家前见蓝志规家大门上锁,判断其家中无人,即产生入室盗窃的歹念,于是翻越围墙进入蓝志规屋内,在一房间的木箱里盗走人民币16100元。当日下午7时许,公安人员将覃克庆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到人民币15300元,退还被害人蓝志规。 法院另查明,被告人覃克庆因犯盗窃罪于2011年11月1日被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覃克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覃克庆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对其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日期应当折抵刑期。 据此,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覃克庆犯盗窃罪,与前罪尚未执行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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