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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伤者入院抢救 “好心人”借机盗钱财
发布时间:2013-01-17 11:31:37
本网讯(黄文媚)
受伤在地被路人送入医院救治,本应是温暖的一幕。但“好心人”却借机向伤者伸出罪恶的黑手,盗窃伤者财物,实在令人愤慨。近日,广西平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廖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7月3日13时许,被告人廖某在平南县大安镇镇安大德布行路口附近,看见卢某受伤在地,以帮助送卢某到平南县第二人民医院抢救之机,拉开卢某的腰包的拉链,将里面的人民币472元和一台价值人民币405元的三星牌直板手机盗走。 公安机关破案后,已将从被告人廖伟手中扣押的三星牌直板手机一台发还被害人的亲属。 法院认为,被告人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廖伟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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