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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50天后伸“黑手” 90后惯偷“三进宫”
发布时间:2013-01-10 15:13:14


     本网讯(曹霞 张继超)   安徽泾县90后一小伙,在刑满释放50天后趁人不备溜门入室,盗走现金2600元及价值168元手机一部。1月9日,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曹田(化名)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曹田15岁时便开始偷盗,曾被宣城市公安局决定收容教养一年六个月。2007年9月,2008年11月又两次因盗窃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元和3000元。2012年9月7日刑满释放,不曾想到,刚出来才50天,手又痒了,想搞点钱花花。10月26日13时许,其窜至泾县泾川镇幕桥五队某居民家中,将卧室桌上的一个腰包盗走,内有现金2600元及“宝捷讯”手机一部。作案后,在逃跑时被房主发现,一路骑车追赶,终于将曹田抓获并报警。到案后,其如实供述,庭审中自愿认罪。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曹田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属累犯,应从重处罚。其入户盗窃,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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