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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男子多次入室行窃 母鸡香烟也不放过
发布时间:2013-01-09 13:37:20
本网讯(覃兆华)
18岁的青年男子谭力整日游手好闲,为弄钱花便萌生入室行窃的歪念,最终把自己送进板房。2012年12月31日,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谭力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追缴被告人谭力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50元,分别退还给失主张方、谭宏。
经审理查明,2012年4月28日、6月7日晚上、6月份的一个晚上,被告人谭力分别窜到本村吴英、李祥、赖铭家的旧屋处,撬门入室盗走他们饲养的母鸡共7只。后吴英到被告人谭力家找回其中被盗的两只母鸡。 2012年6月5日中午,被告人谭力窜到贵港市港南区瓦塘乡一溜冰场处,撬窗入室,盗走张方放在室内桌子抽屈里的现金20多元。 2012年8月间,被告人谭力分两次窜入其村谭宏经营的小卖部,共盗走现金约130元、香烟四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谭力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室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了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谭力犯盗窃罪的罪名成立,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谭力到案后,向公安机关坦白交待同种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谭力有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姓名均化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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