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两男子开农用车大胆盗伐杉木被公安抓现形
发布时间:2013-01-09 14:30:24
本网讯(唐雪云)
几名男子为谋不义之财,打起了盗伐他人林木的念头,大摇大摆地开着辆集装箱农用车进入林区盗伐他人杉木,在拉木头出林区的途中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1月8日,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夏友龙、汤尚瑰均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2年8月12日晚20时许,被告人夏友龙、汤尚瑰及覃德(另案处理)经密谋后,三人来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宝坛乡寨芩村寨卜屯“爱洞山”(地名)林区盗伐覃贵的杉树16根,并将杉树锯成两米长杉木58节,后装进汤尚瑰开来的一辆集装箱农用车,三人拉木头出林区的途中被公安民警拦截,被告人夏友龙、汤尚瑰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罗城县林业局鉴定:被盗杉树蓄积量为2.816立方米,出材量为1.9712立方米,林木损失价值为1774.08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被盗16根杉树,锯成两米长杉木58节全部发还被害人覃贵。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夏友龙、汤尚瑰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盗伐林木活立木蓄积量为2.816立方米,数量较大,两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律,构成盗伐林木罪。公诉机关指控两被告人犯盗伐林木罪成立,应依法追究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在共同作案过程中,两人分工合作,均为主犯,均应按照两被告人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鉴于两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好,被盗木头全部发还被害人,且主动交纳罚金,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