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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期刚满男子因多次盗窃再次面临入狱
发布时间:2012-12-05 15:12:14
本网讯(贺国华)
2012年12月5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卓玉华因盗窃罪再次面临入狱。
2011年6月刚刑满释放的卓玉华,不汲取生活的教训,整日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很快就陷入困境。为了解决生计问题,满足对财物不劳而获的欲望,他决定从操旧业,在井冈山市新城区建设工地附近转悠,寻找盗窃的机会。从2011年11月起到今年7月被抓获,在8个月的时间里,共盗窃6次,窃得电动机、脚手架、电缆线等物品,折合人民币2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卓玉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近一年的时间里盗窃他人财物6次,数额巨大,已经构成盗窃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卓玉华为累犯,依法应该从重处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中人名使用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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