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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帮孩子打架只怕其“吃亏”
发布时间:2012-06-05 15:02:1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韩冰)   两个小孩打架,双方家长为使自己的孩子不“吃亏”,竟上前“帮忙”,结果一家被打得头部重伤,一家获刑又赔钱。

    在某超市门前两个孩子因为一点琐事打了起来,在场的两个孩子的父亲何某与金某因为孩子打架的事情也发生了争执,双方情绪比较激动,不一会便撕打起来,何某打了金某面部一拳,后又踢金某胸部一脚,致金某倒地受伤。经鉴定,金某头部的损伤构成重伤。

    黑龙江萝北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念其系初犯、偶犯,在庭审过程中认罪态度较好,且主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均可酌情从轻处罚,萝北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被告人何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的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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