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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女孩打架引发各自男友互掐 一人重伤一人领刑
发布时间:2012-04-12 10:52:3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吕志豪 吴章科)   河南省固始县两个女孩子因为琐事发生冲突,旁边的男友非但未及时站出劝架,反而冲冠一怒,各自为自己的女友抱不平,进而发生撕打,其中一人被刺重伤,另一人被判刑。4月12日,固始县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刘某,男,1980年2月生,固始县城关镇东店村人;曾因犯盗窃罪于2002年11月被固始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2003年8月5日,被告人刑满释放。

  2004年4月16日18时许,被告人刘某的女友李某与被害人朱某的女友张某因为琐事,在固始县城关府前广场发生厮打;继而引发被告人刘某与朱某之间厮打。在厮打过程中,被告人用刀刺中朱某左腹部,致其脾胃裂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朱某伤情系被他人用单刃刺器损伤腹部,损伤程度系重伤。

  案发后,被告人刘某逃往外地。后被告人家人与被害人朱某达成和解协议,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43000元。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2011年12月,被告人刘某在天津市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刘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的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伤害行为系因生活琐事引起,社会危害性较小,且被告人家人积极赔偿,取得被害方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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