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侥幸偷伐落叶松触犯法律受刑罚
作者:张洋才 发布时间:2011-03-17 11:06:19
[案情回放]
“如果不打国家林木的主意,也不会触犯法律”法庭上,当李子俊听到法官的判决时,羞愧地低下了头,没有为自己申辩一句。 当天,李子俊因犯盗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9年秋,李子俊为盖塑料大棚节省成本,未经许可,拿着自家的手锯,偷偷地来到一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砍伐了8棵落叶松。随后,李子俊将林木截成4小段,用借来的牛车将截好的林木运回家,藏了起来。过了一段时间,李子俊估计没有人会发现此事,于是将部分砍伐的落叶松林木加工成木板,盖成了塑料大棚。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通过调查,将李子俊锁定。面对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的指认和对盗伐现场的技术鉴定,李子俊承认了犯罪事实。 [审理] 法官审理后认为,由于李子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所有的林木落叶松数额较大,已构成盗伐林木罪。但是,李子俊是初犯,没有前科劣迹,认罪态度较好,并有悔罪表现,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评析] 一时糊涂换来刑罚,真是不值,这种想法已经在李子俊和他的家人脑海中闪现了无数次。踏踏实实做人,老老实实做事。可是李子俊的“不老实”不仅自己付出人沉痛的代价,还让家人也因此抬不起头来。如果人人都能知法、懂法,考虑到触犯法律的后果,也不至于做出令自己后悔的行为。(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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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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