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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窃尝到甜头再吃“回头草”被发现
发布时间:2015-11-25 14:31:36


    本网讯(招子文)  一名“梁上君子”刑满释放后没有痛改前非,而是继续重操旧业,甚至在相隔不到两个星期内对同一地点进行盗窃,最终再次落入法网,受到严惩。近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黄茂锋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现年27岁的黄茂锋是防城区无业人员,曾因犯盗窃罪于2013年被判刑9个月。2015年4月4日2时许,黄茂锋用铁棍撬开防城区防钦路被害人谭某的房间,盗走苹果Ⅱ平板电脑1台和现金1000余元。

    同年5月4日1时40分许,黄茂锋潜入防城区东门横街一家宾馆十楼某会所员工宿舍,盗走被害人蒙某的三星牌手机1台、联想牌平板电脑1台以及金项链1条。之后,黄茂锋将盗得的金项链销赃,获款1200元。经鉴定,上述被盗的手机、电脑和金项链共价值5090元。案发后,上述被盗物品已被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失主。尝到甜头后,同月17日1时许,黄茂锋再次潜入该员工宿舍,盗走被害人蒙某的一个粉红色手提包。当黄茂锋走出房间时,被蒙某的室友发现。黄茂锋将手提包丢弃在楼梯口后逃离现场,几天后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茂锋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是累犯,且多次入户盗窃,应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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