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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男撬锁盗窃摩托车 正修理时被民警抓获
发布时间:2015-11-18 16:56:26
本网讯(余铜南)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史萌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2015年9月10日凌晨,被告人史萌携带撬锁工具窜至一宿舍,将失主曾某停放在楼下柴草间通道内的一部深蓝色“五羊”本田女士摩托车盗走。当日8时许,被告人史萌将该摩托车骑至丰城沿河路滨江公园附近时,摩托车坏了,在修理过程中被民警抓获。案发后,该辆摩托车已发还给失主曾某。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2032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史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庭审中,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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