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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窃电动车后“误”销赃给警察被抓领刑
发布时间:2015-11-16 14:50:35


    本网讯(左月)  一男子在流窜盗窃四次后,将盗窃所得电动车销赃,殊不知对方系公安局民警,民警在亮出警官证后,该男子大喊:“电动车送你,不要抓我!”后被捕。2015年11月16日,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此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刘武英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5年7月份的一天中午,被告人刘武英窜至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新桥镇新桥村的一户人家,乘房主睡觉之际盗窃1部黑色苹果4手机(经鉴定,价值人民币975元)。当日晚上,刘武英窜至同村另一户人家,乘房主盛饭之际盗窃一部白色步步高vivox3手机(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235元)。

    2015年7月31日中午,被告人刘武英窜至万年县陈营镇粮丰小区,将被害人王某某停放在家门口楼下的1部咖啡色奇蕾牌电动车(经鉴定,电动车价值人民币1625元,电瓶价值人民币245元,共计价值人民币1870元)盗走。当日下午,刘武英窜至万年县陈营镇珠山桥老油脂化工厂,将被害人董某某家中的一个关羽铜像(经鉴定价值人民币63元)盗走。

    综上,被告人刘武英在2015年7月份,流窜盗窃共计4次,其中入户盗窃3次,价值共计人民币4143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武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流窜、多次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但是被告人系多次盗窃,依法可酌定从重处罚。综上,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保障公民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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