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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拐卖越南妇女卖淫被判刑8年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15-10-26 16:48:03
本网讯(杨瑜 高强) 一男子为了赚钱,竟将越南妇女拐卖至中国逼迫其卖淫。2015年10月26日,广西东兴市人民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对被告人廖树集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7月,“阿芳”(另案处理)联系被告人廖树集找越南妇女拐卖到广东。廖树集将此事告知同案人黄某(另案处理)。黄某称其在东兴市认识被害人阮某,两人便商议由黄某假装介绍廖树集给阮某做男朋友,以获取阮某信任。 2013年7月21日晚,廖树集伙同黄某以带被害人阮某外出兜风为由,驾驶小轿车到东兴市解放路接阮某,然后将阮某带至广东省湛江市与“阿芳”汇合。三人以16000元人民币的价格将阮某卖给叶某。 2013年8月16日,被告人廖树集与同案人李某(已判刑)、黄某、“阿芳”(均另案处理)再度密谋拐卖一越南妇女梅某。当晚,李某驾驶小轿车到东兴市某酒店,以带被害人梅某外出兜风为由将其骗上车。后李某将车开至东兴市江平镇某路口接黄某、廖树集。次日凌晨四时许,李某、黄某、廖树集三人将梅某带至广东省湛江市与“阿芳”汇合。四人以25000元人民币的价格将梅某卖给叶某。 两次拐卖妇女后,廖树集均与同伙进行分赃。叶某在“买下”阮某、梅某后,强迫该两名妇女在自己经营的发廊卖淫。同年十月,两名越南籍妇女被广东民警解救。 法院认为,被告人廖树集以出卖为目的,伙同他人拐卖妇女二人,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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