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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女子上班期间盗窃同事钱财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9-06 15:43:19
本网讯(徐春生) 同事之间本应互相帮助,但一女子却动起了盗财的歪脑筋。近日,江西省德兴市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佳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被告人王佳系公司职员,在上班期间,其趁同事离开办公座位之际,盗取同事钱包内的现金。被告人前后采用同样的方式实施了两次盗窃行为,共盗取现金4400元。 归案后,被告人分别向被害人退还了相应的赃款。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两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44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同时被告人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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