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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水泥砖块遭阻起纠纷 男子打伤他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8-27 09:41:16
本网讯(朱银环)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一审判处被告人雷文贝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2月4日9时许,被告人雷文贝推手推车至本村雷某家门口水沟里搬水泥砖块,被害人雷某某看见后立即上前阻止,雷文贝不理,雷某某便将手推车掀翻到水沟里,随即雷文贝便与雷某某扭打在一起。雷文贝将雷某某压在自己身下,将雷某某打伤。经法医鉴定,雷某某的伤势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被告人雷文贝赔偿了被害人雷某某的损失计人民币10000元,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雷文贝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被告人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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