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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他人叫自己关电源 司机打伤洗车员领刑
发布时间:2015-08-20 09:42:38


    本网讯(王锡怀)  一货车司机洗完车忘记了关闭加压水泵的电源,洗车员发现后,叫其关闭电源,司机对此不满,用砖头将洗车员打伤。近日,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付小明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4月9日中午,被告人付小明驾驶一辆货车到米易县某汽车运输公司院坝内洗车。付小明洗完车后忘记了将加压水泵的电源关闭。因不关闭电源会导致加压水泵被烧坏,发现电源未关闭的洗车员张某某便叫付小明去关电源。付小明对此很不满,遂与张某某争吵。而后,两人扭打在一起。二人被旁人分开后,付小明趁张某某不注意,在某汽车运输公司院坝内的墙角边拿起一块砖头打在张某某的左耳处。随后,张某某向公安机关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口头传唤付小明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付小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攀枝花法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张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被告人付小明一次性赔偿了被害人张某某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280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张某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付小明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案发后,被告人付小明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反抗行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付小明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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