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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复婚持刀刺伤前妻朋友 男子赔十六万领刑
发布时间:2015-08-11 10:20:36


    本网讯(曹友喜 陆前进)  本是找前妻复婚,但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大打出手,持刀伤人,婚没复成还被判了刑。2015年8月7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海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经审理查明,2015年2月25日,被告人张海得知前妻陶某在其娘家,便驾驶机动三轮车到前妻娘家商量复婚之事。到达前妻娘家时,被告人张海下车后发现其前妻陶某与陶某甲、陶某乙、方某等人站在家门口,便上前拉拽陶某并与其发生言语争执。期间,方某上前询问情况时与被告人发生争吵,方某便举起身边的车轱辘准备砸向被告人,张海随即从怀里掏出自带的单刃尖刀往方某左腹部扎了一刀,至方某腹部受伤。经鉴定,方某的伤情为重伤二级。2015年7月29日,被告人张海的亲属与方某达成和解协议,赔偿治伤损失十六万元,并已履行完毕,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获得被害人的谅解,故对其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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