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强迫赌友承认“出千”勒索钱财 男子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5-07-07 16:48:20


    本网讯(尹吉文 彭建伟)  赌博输了钱,男子伙同他人实施暴力强迫同桌赌友承认作假,并敲诈钱财9500元,最终被法律惩罚。近日,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林铁辉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4年5月10日凌晨,被告人林铁辉与被害人胡某等人在湘潭市雨湖区八仙桥聚缘茶楼打牌。林铁辉认为胡某出老千,遂要求胡某退还其输掉的1400元,并抹掉之前所欠的1000元。胡某未同意。当日19时许,林铁辉纠集“伟妹子”等几名身份不明男子来到该茶楼,几个人将胡某拖摁到沙发上,林铁辉踢了胡某一脚,拉扯中胡某的衣服被扯烂。林铁辉威逼胡某写下15 000元的欠条,并迫使胡某当场给了其2500元作为喊人帮忙的吃饭费用。此后在张清里等人的劝解下,林铁辉同意胡某一次性给付7000元了结。当月15日左右,胡某被迫将7000元现金交付林铁辉。2014年9月9日,林铁辉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案发后,林铁辉已退赔胡某9500元并取得其谅解。

    雨湖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铁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手段,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林铁辉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罪行,系自首,可从轻处罚。在敲诈勒索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林铁辉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林铁辉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经征求司法行政机关意见,适用缓刑在其居住的当地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