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青年群殴将自己人误认为“敌人”砍伤获管制
发布时间:2015-07-07 14:57:21


    本网讯(漆常青 苏娟)  一位刚满20岁的小青年,受朋友之托前去帮忙打架。到现场后,因不认识人,误将自己一方的人员砍伤。7月2日,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文菲管制一年。

    2014年10月9日21时30分许,被告人李文菲与赵某分别受朋友吴某之托帮助打架。当李文菲和赵某来到靖安中学时,吴某还没赶到。因李文菲与赵某互不认识,相互认为对方是朋友吴某需要“教训”的人员,双方便发生冲突。被告人李文菲见赵某一方人多,遂快速离开,并在靖安五丰超市购买一把西瓜刀,又纠集胡某(已作行政处理),驾驶摩托车到处寻找赵某,在靖安新大桥处找到赵某后,持刀将赵某背部砍伤。经鉴定,被害人赵某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同年10月12日,被告人李文菲主动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文菲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李文菲具有自首情节,赔偿了被害人损失33000元,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